中国高校科技期刊研究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中国高校科技期刊研究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国高校科技期刊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固定资产的闲置和流失,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规章的要求,并结合研究会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标准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标准:
(一)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
(二)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没有登记的物资)
(三)单位价值虽已超过规定标准,但易损坏、更换频繁的,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根据管理的需要,研究会固定资产的分类为办公家具、办公设备。
第四条 固定资产计价:
购置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交纳的有关税费、安装费等,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比如冰箱)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程序及管理
第五条 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提出购买申请,写明用途、数量、规格、单价、总金额等,由办公室统一购买。5万元(含)以下固定资产采购应经研究会领导逐级审批后进行,5万元以上大额固定资产采购应经理事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进行。
第六条 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核算工作,设置固定资产专账,并注明使用人,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等均须办理会计手续。
第七条 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验收、领用、清查盘点、维修、处置等各项工作。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管理:
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办公家具5年、办公设备3年。固定资产的残值率为5%。固定资产提完折旧还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提足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清查:
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报废及固定资产计价进行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及时予以处理。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
报损的固定资产经办公室进行查验,确属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高于资产成本无维修意义的,可提出报废意见;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固定资产,使用人可申请报废处理。提出报废意见的固定资产经审批后予以报废。报废的固定资产经清理后的净收益计入其他收入,净损失作其他费用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价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计入其他收入;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管理费用处理。
第十一条 研究会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资产的完整,对故意损坏、侵占、挪用固定资产的行为和因违反程序造成研究会资产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本团体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2025年11月8日九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11月9日起实施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