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长办公会制度
理事长办公会制度
第1条 理事长办公会由正副理事长、秘书长出席,必要时可邀请研究会其他相关负责人列席。
第2条 理事长办公会的主要任务是执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向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提出工作建议,讨论有关重大事项。
第3条 理事长办公会由理事长召集。
第4条 理事长办公会不定期举行,可以采取见面或网络形式,会议讨论结果需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在会议召开后2天内发所有应参会人员审阅,每次会议纪要须有时间、地点、方式等记录,定稿需存档。
第5条 理事长办公会主要以协商形式议事;如遇协商不一致,应采取票决,同意票数达三分之二或以上方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