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员管理暂行规定
日期:2005年03月20日 来源: 浏览量:1671
高级会员管理暂行规定
第1条 本会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2种。
第2条 单位会员所属的学报工作人员,包括专职、兼职、离退休的编辑和编务等,均可申请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非本会单位会员的高校科技期刊编辑,经向组织委员会申请并经常务理事会同意,亦可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
第3条 个人会员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或具备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者,可向组织委员会申请并经常务理事会同意,成为本会的高级会员。
第4条 高级会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 担任期刊审读、评优等活动专家;
2. 担任编辑业务培训教员;
3. 为期刊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