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管理制度
日期:2005年03月20日 来源: 浏览量:1374
理事管理制度
为顺利完成本会第5届理事会的各项任务、严格本会纪律,制定本制度。
第1条 理事离开学报岗位,不能继续理事者,应及时报告组织委员会,由组织委员会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免职。
第2条 担任理事或常务理事以上职务者,如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职责,可向组织委员会声明,辞去相应职务。
第3条 理事或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出席有关会议的,事前须向秘书处办理请假手续。若没有特殊原因,理事1次无故不出席会议,常务理事2次无故不出席常务理事会议(均含通讯会议),又不履行职责,可视为自动辞去理事或常务理事职务。
第4条 理事或常务理事等免职、辞职后,须按章程及时增补新的理事接任空缺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