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高校科技期刊研究会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本团体大型会议与项目活动采购与招投标行为,建立有序的采购与招投标运行机制,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及本团体《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团体资金、自筹资金和项目经费等进行的各项采购行为。本办法所称采购行为,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团体采购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采购招标。
一、采购范围
本团体采购主要指服务采购,包括信息咨询、项目活动、技术服务、会议培训、国际合作等服务的采购。
二、采购招标方式
采购招标可选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邀请谈判、询价采购、市场采购等方式。
(一)公开招标: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指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三)邀请谈判:指邀请特定供应商,就采购项目的标的价格、质量要求、履约期限、付款方式等进行协商谈判,并按照最优性价比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四)询价采购:指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按照符合询价函要求、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五)市场采购方式是直接在线上或线下市场中进行调研获取相关供应商的价格、服务、供货周期、质保等相关细节,按照最优性价比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采购招标方式选用时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执行。
三、采购程序
本团体采购招标工作由研究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指定专员或成立采购小组,调研市场价格,选取供应商,完成采购招标程序,组织合同签订与项目验收。
采购方式应按以下原则确定:预算10万元(包含10万元)以下,可采用市场采购、询价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预算10万至30万元(包含30万元),可采用询价采购、邀请谈判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预算30万元以上,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招标实施程序:
1.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2.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3.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报名,审查投标人资格,确定投标人名单,发出招标文件,根据需要可对投标人进行考察;
4.按招标项目需求组织招标文件答疑;
5.组建评标小组(不少于3人);
6.组织项目开标评标;
7.评标结果按《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程序执行;
8.评标结果确定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组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10.进行项目验收。
(二)邀请谈判实施程序:
1.进行市场调研,取得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信息及相应市场价格信息;
2.成立采购小组(不少于3人);
3.由采购小组按照调研情况确定邀请的单位名单报秘书长同意后,邀请供应商针对价格、供货期、付款方式、标的技术参数要求等进行谈判,形成推荐意见,经理事长办公会同意后完成采购。
(三)询价采购实施程序:
1.进行市场调研,取得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信息及相应市场价格信息;
2.成立采购小组(不少于3人);
3.采购小组制定询价函(应包含履约周期、付款方式、具体要求等)并经秘书长审核;
4.由采购小组按照调研情况确定邀请的单位名单报理事长办公会同意后,向被邀请供应商发送询价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并在规定的接收时间内接收供应商回函后整理回函情况,并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市场采购实施程序:
1.进行市场调研,取得需采购货物在实体市场或网上商城的价格分布情况;
2.成立采购小组(不少于3人);
3.由采购小组应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并确定价格、服务等细节后,理事长办公会同意后采购;
四、其他
(一)在采购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中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二)废标后需重新采购的仍按以上程序进行,采购小组须对废标信息登记备案。
(三)采购招标活动结束后,对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本办法经2022年11月30日八届五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12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由研究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