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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上海市新闻出版行业文明单位”称号
日期:2013年07月22日    来源:本站整理    浏览量:677

荣获“上海市新闻出版行业文明单位”称号

     2013年7月17日,上海市新闻出版行业文明单位命名表彰大会在上海图书馆隆重举行,上海海事大学杂志总社蝉联“上海市新闻出版行业文明单位”称号。同时受到表彰的上海高校期刊社还有上海大学期刊社。
上海市委宣传部领导、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晁玉奎,市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方世忠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领导李新立、阚宁辉、蔡纪万、陈丽出席会议。
晁玉奎充分肯定了上海新闻出版行业的文明创建工作,提出要准确把握新闻出版业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不断提高新闻出版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方世忠指出,上海新闻出版行业文明创建工作主体更加丰富多元,文明创建和主业发展紧密结合。开展文明单位评选表彰,是凝聚行业共识、推动行业发展的基础工程,既是对两年来上海新闻出版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一次检验,也是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的再动员、再发动。方世忠对做好新闻出版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以文明单位创建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发展;二是要以提高出版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发挥创建工作的服务保证作用;三是要以完善工作机制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命名2011-2012年度上海市新闻出版行业文明单位的通知”(沪新出党(2013)11号)文件称:为表彰上海新闻出版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成果,进一步调动全行业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文明素养,决定命名有关单位为“上海市新闻出版行业文明单位”,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加深入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坚守新闻出版行业的崇高责任,提高传播先进文化的能力,为推进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实现党的十八大目标和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上海市新闻出版行业文明单位命名表彰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这是第二次表彰。该活动由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坚持客观原则,经过全行业宣传动员、创建申报、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考核、现场实地检查评估、在申报单位和市新闻出版局网站两次公示、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党组审核批准等程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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